【路北区疫情最新情况轨迹,路北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8月1日唐山路北区6名次密接者行程轨迹公布

〖壹〗、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薛某某,男,于2021年7月29日8:11到石家庄高铁站,乘坐G1240次列车返回唐山,11:34到达唐山站,从东广场出站口打车返回家中。7月30日10:15步行至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之后步行回家。

〖贰〗、为寻找2人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次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的活动轨迹:3月3日14:06由石家庄乘坐高铁G1216,17:22在唐山站下车,打车回家。3月4日17:30左右自驾车去八方购物中心,在八方购物中心买米面,之后自驾回家。

〖叁〗、为进一步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8月1日去乐钢商务酒店附近博缘超市购物,19:57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8月2日约19:00在厚厨烧烤店外就餐,停留时间约1小时。8月3日上午,去乐钢酒店附近薛记熟食小吃店购物,10:40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

1月12日唐山路北区发布密接者都某某行程轨迹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紧急公告广大居民朋友:2022年1月12日,我区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称我区居民曹某某系函中所通报的新冠肺炎阳性病例都某某的火车同乘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月8日18:04到达唐山站,下车后在2号出站口等待,18:40左右乘坐出租车,19:40左右在唐海镇大通路南口下车。同车共四人,全程均佩戴口罩,车内其余二人从曹妃甸生活区下车。19:52在大通路南口咪咕超市微信付款买烟,期间无逗留,全程佩戴口罩。

张某某1月26日、27日上身紫色大衣,黑色裤子,黑子鞋,头戴灰色帽子。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购物约5分钟,微信支付,支付时间:11:48。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3月17日唐山路北区密接者黎某行程轨迹公布

为寻找黎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3月14日12:30由南京南站乘坐G1228次列车,于18:01到达唐山站。出站后在东广场乘坐出租车回家。3月15日8:30于茂华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在中环广场下车。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该居民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管控措施。

确诊病例:黎某,男,居住地:阳春市春湾镇新明村委会东风村,为11月8日报告的确诊病例的丈夫,11月8日落实隔离管控,11月10日核酸检测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唐山路北区密接者同空间接触人员行程轨迹公布

月7日19:00左右自驾去八方购物中心,在八方购物中心西门口入口储物箱对面处照相,随即去八方购物中心超市买奶粉、鸭翅、山楂卷。同空间接触人员袁某的活动轨迹:3月6日22:49由天津西站乘坐G8901列车前往唐山,23:26到达唐山站,之后乘出租车回家,于23:46左右到达家中。

为寻找黎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3月14日12:30由南京南站乘坐G1228次列车,于18:01到达唐山站。出站后在东广场乘坐出租车回家。3月15日8:30于茂华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在中环广场下车。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该居民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管控措施。

路北区疾控中心接到石家庄疾控中心的协查函,函中提及北京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郭某某于7月26日至28日在石家庄某学校培训,我区6名人员与郭某某同一时间参加了培训,为次密切接触者。

张某某1月26日、27日上身紫色大衣,黑色裤子,黑子鞋,头戴灰色帽子。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购物约5分钟,微信支付,支付时间:11:48。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发表评论